“父子厅官”同日被捕,再暴“官商同体”弊端
2018-10-17 0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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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父子厅官”同日被捕,再暴“官商同体”弊端
10月15日澎湃新闻《江西厅官父子同日被逮捕 儿子系80后“政坛新星”》一文,至少揭示了目前中国官场极为突出的一个弊端,那就是“亦官亦商”不仅仅绕开了《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范要求,更容易滋生腐败。
“父子厅官”同日被捕,再暴“官商同体”弊端
该文披露,姚迪明、姚蔚均于2018年9月29日被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姚迪明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涉嫌受贿罪。其子姚蔚(副厅级)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刚刚看到姚蔚这个副厅级职务时,我是真的“惊呆了”。央企作为官办企业,替政府安置一些部级、厅级、处级干部,原本也是“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系为国分忧之举。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各省市自治区都设立一个或多个一级分行,这些一级分行都是正厅级单位,这要安排多少个厅级干部?这哪里还是市场化的金融企业,分明是“衙门”嘛。
“父子厅官”同日被捕,再暴“官商同体”弊端
姚迪明、姚蔚父子双双成为厅官,并非因为其祖上的精子质量好,遗传给他们的智商高人一等,而仅仅因为他们较常人“不要脸”,更善于钻营而已。姚迪明如何成为厅官虽然不好说,但姚蔚成为厅官走的还是银行业与官员勾结的的老“套路”,即手中握有雄厚资金调度权的官员,子女更容易进入相关金融机构,一般县级领导子女进支行,市级领导子女进二级分行,省级领导子女进一级分行甚至总行,再大的领导子女进总行或外资银行。
姚迪明长期担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领导,并担任十几年的总经理。而这个单位的资金流量又是“天量”,其子的身价无疑与其手中掌握的资金流成正比例关系。
这些“官二代”进入银行后,绝对不可能在窗口服侍客户,而是无论是否有金融专业背景,都直接进入管理层。比如1982年出生的姚蔚2006年7月进入银行工作,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公司银行业务一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副组长(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2012年5月,工作不到六年即成为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党委委员,跨入“厅官”行列。这要是在党政机关正常升职,最快也就是正科级。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会打洞”,阶层固化已成当今中国不该有的一大“特色”。但还是有贪官不小心,在规划子女未来时百密一疏,最终“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现如今,这对“父子厅官”真正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被批准逮捕,对于1955年9月出生的姚迪明来说,绝对是活该。当然,他已经在体制内享受了几十年,虽然被抓后很后悔,但即使晚年将在大牢里度过,他这一辈子也赚了。姚蔚作为一名“80后”,理应有个更美好的人生,只可惜其拥有这么一个混账父亲,自己贪腐不算,还不遗余力地给“才不配位,德不配位”的儿子创造贪腐机会,这不是故意祸害亲儿子吗?
“厅二代”姚蔚被查,极有可能缘于其父姚迪明招供。2018年4月19日,姚迪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四天后,姚蔚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而这对“父子厅官”,却将其演变成为“腐败父子官”。姚迪明仅涉嫌受贿一项罪名,而姚蔚除涉嫌受贿罪外,还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姚蔚利用谁的影响力受贿,当然是其父姚迪明了。
多年前,我在《国企高管“亦官亦商”,比高薪更腐败》一文中曾分析,这些人在担任国企高管时,拿着几倍、几十倍甚至超百倍于同职级公务员的工资,“摇身一变”又成为党政机关的官员。这些人便宜占尽,可以在国企随意升迁,而不受党政机关“逐级提拔”等条条框框的约束,一旦薪酬捞足、官职捞够,又迅即转往党政机关任相应的职位,董事长变部长、总经理成省长;部门经理成厅长、市长、县长。
“父子厅官”同日被捕,再暴“官商同体”弊端
“父子厅官”同日被捕,再暴“官商同体”弊端
如果这对“父子厅官”的腐败行为没有露出马脚,姚蔚就是名副其实的“政坛新星”,没准什么时候就会被派往某地级市担任副市长,甚至等几年成为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行长后,再调往某地级市担任市长,成为全国最年轻的地级市市长。姚蔚35周岁时,挂任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
本来“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可中国官场却存在着极易引发腐败的“官商同体”、“亦官亦商”现象。笔者呼吁,应该尽快取消国企级别,甚至应该取消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的行政级别,正本清源,官是官,学是学,商是商。 (我的主公众号为“ zhoupenga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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