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贫困县女县长受贿1400万,理应重判!
2019-07-31 2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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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贫困县女县长受贿1400万,理应重判!
7月30日,正义网《女县长主政贫困县5年受贿1400多万 到案后退还赃款》一文报道,原定西市政府副主席彭双彦,在担任甘肃省渭源县县长期间,利用县长的职权为一些商人在工程承揽、招投标、项目规划审批上谋取利益,数十次收受1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8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487万元上缴国库。
周蓬安:贫困县女县长受贿1400万,理应重判!
渭源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县长彭双彦在2011年11月即受贿1487万元,按照当时国家制度的“绝对贫困线”标准(每人每年1196元人民币)计算,就可以解决超过1.2万人的脱贫问题,如果算上她受贿1487万元背后,给当地财政收入造成的损失,彭双彦的贪腐,对该县脱贫工作的危害性就更大了。
大家都知道,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扶贫脱困工作,但很多贫困县的领导甚至负责扶贫脱困的专职干部却带头贪腐,制造了很多“穷庙里的富方丈”,给社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观感。比如同为国家级贫困县,同属甘肃省所辖,与彭双彦涉案金额旗鼓相当的原宕昌县委书记王先民,就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楼房3套,共计1053万余元,另有349.9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1年11月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很有警示意义的是,王先民竟公开表示,和他一样贪污受贿的官员比比皆是,但遭到查处的却很稀少。他认为中国的反腐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因此,他认为自己是“倒霉蛋书记”。
王先民说的未必都是假话。王先民、彭双彦作为贫困县的“一、二把手”涉案金额超千万元,贫困县非党政主官的还有受贿额更多的。如《75后副县长涉案或达2000万被双开:穷怕了》一文,就介绍了同为国家级贫困县的河南省汝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向华的贪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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