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对强化“返工潮”疫情管理的几点建议
2020-02-10 2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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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对强化“返工潮”疫情管理的几点建议
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离2月10日允许各类企业复工日越来越近,很多企业主和工人也踏上了返城的路。在疫情并未显著出现“拐点”的关键时刻,“返工潮”对于以隔离为主要手段的防疫工作而言,是一种严重的挑战,如果不能做好“返工潮”疫情管理,此前两周的隔离工作将功亏一篑。在此,除呼吁运输企业和交通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交通关卡逢车必检、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外,特对各地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周蓬安:对强化“返工潮”疫情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各地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应密切与移动、电信、联通联系,及时掌控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人员进入本市信息,及时掌握近期在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停留过的人员返回本市信息,甚至应该掌握非本地区人员返回本市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防范流动人口带来病毒。目前出现不少隐瞒有湖北旅居史的案例,都是因为当地没有很好地利用通信企业“大数据”造成的。
二、所有企业复工都必须以疫情防控为前提,以避免疫情的进一步扩大,因此鼓励与防疫、居民生活关联度不高的企业,继续推迟复工日期,本市职工应继续鼓励居家办公。
及时出台扶持企业、鼓励企业延时开工的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企业应该给予“待返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三、对确实需要复工的企业,鼓励使用本地员工,对湖北省及其它重点疫区员工,在疫情有效解除前应劝其推迟返岗,并对近14天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严格落实居家、单位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企业应做好对接受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
此外,对“返岗”职工不得安排集体住宿,上班时必须全员全时佩戴口罩,食堂一律错峰、分散用餐,严禁餐厅高密度用餐。
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及时出台防疫操作规程,直接下发给拟复工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四、明确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出入厂区职工体温测量及消毒工作,对上岗职工要确保其本人身体健康,行踪明确。加强员工的疫情教育,督促员工及时去相关机构登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复工企业不认真配合防疫措施落实、瞒报相关情况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瞒报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在疫情有效解除前,及时通知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老租客近期不要返回,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来自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
六、认真落实区县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采取集中隔离、网格化管理等方法“严防死守”,加强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委监委要加大对返程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问责追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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