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错换人生28年患肝癌,医院应谦恭对待
2020-05-16 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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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错换人生28年患肝癌,医院应谦恭对待
5月15日,新京报《错换人生28年孩子患肝癌 家属医院谈判破裂陷僵局》一文报道, 5月9日上午,河南开封的一家酒店内,有关28年前在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后改名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被“错抱”的两家人,与淮河医院的代表和院方律师,就错抱到江西九江、三个月前被查出肝癌晚期的姚策肝癌治疗费问题进行谈判。
周蓬安:错换人生28年患肝癌,医院应谦恭对待
一直在关注该案,对这家医院28年前粗暴的管理方式极其愤怒。这是绝对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就这么发生了。医院的这个失误,对两个家庭造成的困扰,以及改变了两个被错换的当事人的人生轨迹,这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对这两家的遭遇,我是非常同情,尤其是这个“错抱”案件的发现过程,更是扼腕叹息。
据媒体此前报道,江西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发现28岁的儿子在医院被错换,实为同病房杜女士所生,如今两家人得知真相。杜女士说,得知消息,感觉像做梦,自己也患肝癌刚做了手术,大女儿有智力障碍,宁愿砸锅卖铁,自己不治也要先给儿子治。
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老天爷不公,将苦难集于杜女士一身。好在杜女士“错领”的儿子郭威有情有义,在镜头前表示将“多一份责任,不会离开养父母”。笔者曾就此评论:
28年的父子情、母子情,应该说已经融化到一个人的“脑细胞”里去了。虽然得知这不是他的亲生父母,但这种父子情、母子情已经无法割舍。再说,小伙郭威在河南已经娶妻生子,也没有必要回到远在江西的亲生父母跟前。因此,郭威称不会离开养父母,这在我的预料之中。
现在的问题是,被错换28年的患病男子姚策已经陷入了窘境。原先,其养母愿意“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非亲生,如今“割肝”也无法“救子”。那么,姚策的亲生父母愿意“割肝救子”吗?即使愿意“割肝”,就真能“救子”吗?(姚策的亲生母亲患肝癌刚做了手术,肯定无法“割肝救子”了)
呼吁当事医院尽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姚策尽快恢复健康,也算是将功补过吧。
现在看来,肇事医院并没有这种“将功补过”的想法。就这次谈判而言,在两家人看来,姚策从小患有乙肝并发展为肝癌,很可能与出生时被抱错、未能及时注射乙肝疫苗有关。淮河医院应该对此负责,并承担姚策因肝癌支出的所有医疗费、生活误工费。而院方律师强调1999年中国才生产出第一支临床乙肝免疫球蛋白,这意味着1992年无法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我们(的观点)没有交叉点了,目前为止可能就谈不下去了。”如果姚策家属带来的这段律师发话内容属实,我对淮河医院也就增加了一份鄙视,我从这段话里分明看出了傲慢。
一些技术问题确实需要权威机构的认定,但律师的这个说法未免过于武断。因为国产疫苗虽然在1999年才生产出来,就能确定1992年就没有办法打乙肝疫苗吗?再说,乙肝疫苗除了在出生时注射外,在其它年龄段也是可以打的。如果姚策亲生父母这边有癌症家族式,没准姚策也会在小时候就打乙肝疫苗的。再说,姚策的亲生母亲此前发现患有肝癌时,姚策如果有“遗传”这个意识,主动去体检,也不至于弄成肝癌晚期吧?
我认为,无论是何种原因搞错,医院给两家带来的精神伤害都将是永久的,深入骨髓的。如果两家提出“天价”精神赔偿,我认为也是合情合理的,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会同情并支持这两家人。
假如最终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院解决,在这里我先将此前的几个医院“抱错”孩子的赔偿案例提供给开封市人民法院,以供他们参考。分别是:2007年12月13日新京报《医院过失致孩子抱错被判赔偿 两家一审获赔50万》(注意:2007年的50万);2008年11月29日华商报《医院疏忽两家人孩子抱错7年 被判赔偿30万》(注意:2008年的30万);2018年8月23日澎湃新闻《40年前孩子在医院被抱错 女子状告医院索赔200万》。
就该案而言,这两家人并没有提出巨额精神赔偿,而仅仅提出姚策肝癌治疗费问题,真是极其厚道的两家人。我认为,淮河医院作为一家公立医院,应该有公德意识,理应谦恭地对待受害人,即使仅仅出于道义方面考虑,痛快地承担下姚策肝癌治疗的全部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可惜,这家公立医院就是不接受。那么,就等着社会诅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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