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餐费528,环保督导组吃的是啥好东西?
2018-09-09 08: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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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日餐费528,环保督导组吃的是啥好东西?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丽江市进行环保督察期间,省环保督察丽江组与丽江市政府办、丽江市接待办共同商定,确定工作餐标为: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合计每人每天528元,饮料费用另行收取;省环保督察丽江组6名人员未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洗衣费、房间电话费、损坏物品赔偿费。(9月7日《中青报海运仓内参》)
日餐费528,环保督导组吃的是啥好东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比如资源快速消耗,很多产业难以为继,亟待升级。特别是空气污染、水污染导致相关疾病蔓延,大大降低了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倒逼我们改变此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改变一些地方政府奉行“先发展,后治污”的错误管理方式。
但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原先符合环保标准的合法经营企业,在环保标准大幅度提高后,就成为环保不达标企业,企业环保升级需要投入很多资金;一些地方上的支柱企业,如果强行关闭,或许影响公务员、教师按时发放工资,更不要说城市发展了。当然,也有一些污染企业投资人,与当地官员的关系盘根错节。种种因素,都会影响到中央整治环境污染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
因此,面对地方官员因为“唯GDP论”对中央重拳整治环境污染行动避重就轻,甚至阴奉阳违,中央和省级向下派出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地方环保督查组,实地核查一个地方对中央治理环保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确实很有必要。
日餐费528,环保督导组吃的是啥好东西?
笔者在体制内几十年,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也是非常关注。我曾不止一次地说,“八项规定”落实得最好的,就是限制“公款吃喝”了。像环保督导组、各级党委巡视组下去,即使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为了避嫌也应该自己掏钱吃饭、住宿,然后按照差旅费的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即使退一万步讲,不想将工作关系弄成“小葱拌豆腐”,也应该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之规定。可该通报称“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组织到16个州(市)进行环保督察的人员,环保督察结束后,均未向当地交纳伙食费,回单位后按公务出差标准报销领取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至少说明这项规定在该省环保系统并未得到落实。
这些领导肯定特别喜欢“下基层”,不但可以享受“皇帝般的生活”,还能报销不菲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而且还能免税。仅从这一点来看,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分管省环保督察工作的副厅长杨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是一点儿也不冤枉,如果他此前也曾享受过类似的待遇,这样的处理就过轻了。此外,出现如此“出格”的全面违纪,省环保厅“一把手”一点责任都没有,我是不能理解。除非他文化水平极低,不理解“瓜田李下”这四个字。
日餐费528,环保督导组吃的是啥好东西?
而给予被督导(接待方)丽江市委副秘书长、丽江市接待办主任木成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罚比杨春明更为严厉。此外,给予丽江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徐加伟(时任丽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参事室主任)党内警告处分,我感觉此二人“背锅”了。你来督导我,我能不巴结你?虽然“超标准”接待你们违规,那也是市主要领导的意思嘛,接待办主任、督查室主任无非是落实主要领导意志而已。
按照云南省的规定,出差伙食补助费是每天100元,意思是早上吃免费早餐,中午花50元,晚上花50元。这个标准虽然不算高,但对于出差的普通人而言,不喝酒吃个便餐是足够了。而云南省环保督察丽江组与丽江市政府商定的这个“超高标准”,如果不喝酒,那只能是顿顿吃鲍鱼等高档食材了。通报没有提及早餐每人每天128元,中餐、晚餐每人每天200元究竟吃了什么,是最大的不足。
“中青报海运仓内参”以《早餐人均128元!省级环保督察组餐费超标,多名领导干部被问责》为题,就让普通百姓甚至普通公职人员都惊掉了“下巴”。我们知道,即使你住快捷酒店,免费早餐也有不少品种,够你一上午为国操劳所需营养了。按照目前的住宿报销标准,按照当地接待单位事先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价,这些人每晚300多元的报销标准,甚至可以住上五星级酒店了,免费早餐更是相当的丰富。那么,这128元早餐究竟吃了些什么?因为这128元可以供我吃十几次早餐,我是无法想象出来,难道他们吃的是“乾隆皇帝吃的鸡蛋”? (我的主公众号为“ zhoupenga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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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餐人均128元!省级环保督察组餐费超标,多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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