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2018-03-12 1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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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3月9日,民政部公布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国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主办单位“中国公益事业联合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位列其中。该艺术节的另一家主办单位“中国艺术教育家协会”,也在2016年7月民政部曝光的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出现。(3月12日《新京报》)
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中国“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野鸡社团”的疯狂程度无与伦比。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之所以长期存在,应该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职能部门管理松懈。一些人会质疑,很多国家成立社团都不需要批准,又何谈中国职能部门管理松懈?笔者以为,如果一个国家成立社团不需要批准,人们在与这个社团建立关系时就会自然地通过其他途径了解该社团的信用。而在中国成立合法社团都必须有政府审批的现有政策下,普通百姓会误认为已有社团都是经过审批的,也就不再费力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其情况。这就如此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验资一样,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上注明了注册资本,就容易让他人受骗。因为不少准备“骗人”的企业验资后,很快就会将资金转走,但交易对方却因为看重由政府证明其实力的这个公司,才愿意做生意,结果上当受骗。取消验资后,交易对方就会通过其它渠道了解该公司的实力和信用,就不容易上当了。
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因此,在一个需要严格审批才能成立社团的大环境下,“山寨社团”遍地,就坐实了职能部门管理松懈这个事实。此前,我在《“野鸡大学”泛滥,怎么长期没人管?》一文中也曾写道:北京市被曝光的151所“野鸡大学”,校名中冠以“中国”的竟然有22所,其它绝大多数也都冠以“北京”或“首都”以此混淆视听,诱考生上当。而令中国人脸红的是,中国“野鸡大学”的数量正呈超高速增长态势。两年前,南方周末就曾发布《中国210所野鸡大学名单曝光:北京占83所》一文。也就是说,两年过去后,中国的“野鸡大学”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整治,而且又多了161所,年均增长约三成五,为同期GDP增速的5倍多。我不知道教育部究竟在忙什么?面对如此之多的“野鸡学校”,是否有人涉嫌渎职?
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二是有人喜欢这类“假货”。该文列举的诸多情形中,如打着“中国”“中华”“世界”等名号,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出国比赛的奖项分为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参赛选手最差也有优秀奖,估计绝大多数是被骗。但也有一些情况,不排除“知假买假”的,比如我的一些文章原本公开发表在各大网站,根本就没有出版价值,但经常会收到来自于首都北京一些标明知名高校、知名研究机构下辖的什么出版单位的邀请函,内容不仅仅包括将该文收集在“高大上”的专辑中,更主要是研讨、考察等内容,而愿意付这笔钱,肯定是可以公费报销的;需要包销的这个“书”,也肯定有人付钱。
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三是社会对“山寨社团”惩处不力。一周前,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国各地已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00多个,但在回应如何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不给其“重出江湖”的机会时,答案似乎是靠“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可问题是,如果人民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这些“山寨社团”应该一天也存活不了,只是当今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太多。且不论前面所说的“野鸡大学”曝光后岿然不动,用百度搜索“民政部 山寨社团”,就会看民政部网站上的两篇关联文章,一篇是2016年1月31日的《大曝光:中国社会组织网设立曝光台,公布203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另一篇是2016年8月29日的《民政部曝光1135家山寨社团 大部分仍在活动》。
无视山寨社团诈骗,仅取缔有啥用?
我在质疑“野鸡大学”为何长期存在时写道:我不相信那些受骗的学生就没有一个报案,称学校诈骗的。因此我也有疑问,对这类明显的诈骗主体,公安机关不管吗?
与“野鸡大学”一样,所有“山寨社团”的共同特征当然就是骗人,或者直接说就是诈骗。那么,这么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之所以长期存在,也不可能没有举报,可却很少看到将“山寨社团”相关人员绳之以法的报道。也正因为对“山寨社团”没有实质性的惩处举动,“山寨社团”才会在中国像雨后春笋且没有“天敌”地疯长。因此,若想有效整治“山寨社团”,必须细化法律责任,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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