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2018-04-12 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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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这几天在杭州、温州学习考察浙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好的做法。初步有三个体会:一是省委重视,省委书记提出“最多跑一次”,各部门还敢不配合?二是理念先进,权力清单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信息化水平高,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做得好。
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昨天下午在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调研,对该县政务信息化的先进程度赞叹不已。笔者因为在出差前看到《工人日报》所发题为《4月起赶紧去办这件事 否则可能领不到养老金》的文章称“4月1日起,多地开始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按照相关规定,逾期不进行认证,可能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想恢复并补发养老金,还需补办相关手续”,想了解信息化程度非常高的苍南县在这方面有什么更好的做法,或者说是否会和我想到一块了?
据相关人员介绍,该县是通过网络远程认证,即由当事人手持居民身份证拍照,上传浙江政务服务网。应该说,这是此行唯一略感遗憾的地方。因为这么做虽然基本上没有增加退休人员的负担,但让退休人员“自证活着”毕竟不是太好。 去年年底,笔者写过一篇有关该话题的社情民意,修改后以提案的形式提交了本市年初召开的政协会议。
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当看到全国各地自4月1日起启动2018年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消息后,我想还有必要将“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的观点再次扩散一次。因此,将此前撰写的社情民意稍作补充,公开在网上发布,希望有哪个正在优化营商环境,敢于“吃螃蟹”的省份采纳我的做法。
以下是原文:
近期,《老人办养老保险认证被要求举报纸拍照:证明活着》一文引发社会热议,网上对这一做法充满着批评的声音,纷纷指责政府惰政。
一个活得很好的老人,政府非要让他证明自己没死,才给兑现社保待遇,心胸开阔的老人或许无所谓,可若遇到倔强老人就是不配合,政府真能单方面毁约,断其养老待遇?尤其是让那些病重老人,甚至处于死亡边缘的老人拿当天报纸举在胸前拍照,或以微信视频方式证明自己还活着,老人会不会犯忌讳?政府这么做,确实有羞辱老人之嫌。
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事实上,老人去世后亲属继续骗领养老保险的毕竟是极少数。那么,极少数死者亲属失德,骗领养老保险,为何要拖累全体老人?这种从源头将绝大多数守法守规者包括在内的“撒网式管理”,所造成的“连坐”不但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社会管理成本也非常高。
大家知道,中国有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老人去世医院会开具死亡证明;中国又是火化率非常高的国家,火葬场也有火葬证明。此外,社会已普遍推行“网格化”管理,人口变化属于必要的信息。也就是说,只要社保与其中一个机构联网,或者每年去其中某一个部门集中调取一下新增死亡人员资料,也不至于直接让老人“自证活着”。
而有效整治亲属骗领养老保险,其实还有更简便的方法。具体就是取消“自证活着”,也不需要老人亲属通过其它方式证明其仍“活着”,直接取消目前的“源头监控”,也不会有多少人敢冒领养老金。
我有好招!退休人员健在认证该取消了
因为根据法律,老人去世一段时间后仍不销户,其亲属继续骗领老人养老保险,到达一定金额的,即构成“诈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安徽、河南等省为例,骗领养老保险金数额达到5000元,即可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这样的法律条款宣传到位,让亲属熟知,应该不会有多少人敢冒这样的风险去骗取有限的养老保险金。再说,那些退休人员离世后,亲属还可以领到相当于几个月退休工资的丧葬费,死者无工作配偶还能享受遗属补助,社保部门也可以在支付环节把关,抵销因亲属没来得及销户而多领的养老保险金。
此外,对于那些骗取金额较少,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将其直接打入失信人员“黑名单”,让他们付出数倍于骗保的代价。
在浙江调研结束的今天早上,我还要再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具体操作办法的呼吁:将冒领5000元养老金即构成犯罪的条款短信告知退休人员,收到回复即继续发放养老金,对没有回复短信者,交由当地社区调查核实。 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新闻链接:

4月起赶紧去办这件事 否则可能领不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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